2024客家合唱比賽Hakka Choir Competition

2024 年客家合唱比賽

為推動客家語言與文化永續傳承,透過客家歌曲之傳唱,提升客家語言文化與精神之能見度,

增進客家族群認同及其他族群彼此尊重與欣賞,使客家語言豐富臺灣多元文化,特舉辦「客家合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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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賽日期

113年5月25日(星期六)至26日(星期日)合唱類、傳統山歌類比賽暨頒獎典禮

113年5月26日(星期日)現代阿卡貝拉類比賽

各組別比賽日期主辦單位可視報名情況調整


█ 比賽地點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及演奏廳(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阿卡貝拉類比賽:演奏廳

合唱類、傳統客家山歌類比賽暨頒獎典禮:演藝廳


Google 導航

比賽組別與資格

List of Services

報名辦法

█ 報名時間

即日起 至113年4月22日(星期一)23時59分止


█ 報名方式

本比賽一律採網路報名,並於 113年4月22日(星期一)前以郵寄方式繳交書面資料,供主辦單位審查,報名程序說明如下

簡章PDF下載

█ 登錄官網,填寫線上報名

請審慎填寫及輸入指定曲(如附件一)等各項報名資料,務必確認自選曲完整曲名、作品編號、作曲者、作詞者、編曲者等相關資料填報是否正確;並應詳細填報112年5月25日後所有指導老師名單,以利評審迴避作業,確認核對各項資料無誤後,送出報名申請。

線上報名表

█ 線上報名後請郵寄繳交以下紙本資料

  1. 報名切結書(附件二)
  2. 參賽人員清冊(附件三)
  3. 團體報名授權代表同意書(附件四)
  4. 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附件五)
  5. 自選曲之曲譜一式7份(以A3大小,書冊式列印為佳;如曲譜內容有修改,請於比賽前一週前提供修改後之曲譜紙本,並寄至好痛音樂事業有限公司)
相關附件

█ 書面資料繳交方式

線上報名後,請同步將下列資料以電子檔型式Email至主辦單位信箱hakkasongsing.irene@gmail.com 繳交,或存放至USB與書面資料一同郵寄至「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221-2號B1(好痛音樂事業有限公司)客家合唱比賽報名組」收。                                                       

  1. 參賽人員清冊Word編輯檔(附件三)
  2. 團隊200字以內Word編輯檔簡介(附件六)
  3. 彩色團體照片5張(供比賽秩序冊編輯使用)
  4. 團隊練唱或宣傳短片,長度以2分鐘為限,將使用於網路介紹團隊(此項目非強制繳交,如有錄製困難可不提供)
相關附件

█ 其他注意事項

  1. 所有資料繳交截止日期至113年4月22日止,國內寄件以掛號郵戳為憑,國外寄件請於113年4月22日前寄達。
  2. 報名手續(含線上報名及書面資料繳交)未於各項截止時限前完成者,視為未完成報名,若無法取得參賽資格,報名者不得異議。
  3. 報名表件填寫不全或缺漏者,經承辦單位通知後應於3日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提出補件;另報名參賽之表件不退還,如有需要請自留備份。

比賽獎勵

各類(組)獎勵如下

█ 第一名

每類(組)1隊,各頒給獎座1座及獎狀1幀,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含稅)


█ 第二名

每類(組)1隊,各頒給獎座1座及獎狀1幀,獎金新臺幣6萬元整(含稅)


█ 第三名

每類(組)1隊,各頒給獎座1座及獎狀1幀,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含稅)


█ 佳作獎

合唱類及現代阿卡貝拉類每組3隊、傳統山歌類1隊,各頒給獎狀1幀,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含稅)


█ 現代阿卡貝拉類評審團特別獎

1隊,頒給獎狀1幀,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含稅),評審團特別獎由評審於阿卡貝拉類依現場比賽團隊演出情形提名,且須經由評審過半以上認同,方可獲獎

  1. 以上各獎項依比賽成績核發,如參賽團隊表現未達預期水準,獎項得以從缺,或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增加獎項名額。 
  2. 另,為鼓勵合唱團隊將客家音樂帶到國際,合唱類兒少組、青少組及現代阿卡貝拉類學生組第1名之優勝隊伍,如於2025年底前參加具指標性之國際合唱大賽,並以客家歌曲參賽,本會得補助相關經費,補助最高金額30萬元。
  3. 違反比賽類組別與資格規定者,如經舉發查證屬實,一律不予計分。若已公布名次或獲頒獎金及獎座(狀)者,則取消其名次、追回獎金及獎座(狀)。

比賽規定

  • 演出曲目皆須為客家歌曲

    合唱類及現代阿卡貝拉類演出曲目皆須為客家歌曲,歌詞客語比重需達整首歌80%以上,自選曲由各隊自行決定,若以「非原創客語歌曲」改詞翻唱,請留意是否符合客家語境之使用方法,以免影響評分。

    1. 合唱類:背譜演唱指定曲及自選曲各1首,指定曲曲目如附件一,參賽團隊不得擅自變更指定版本(可移調),自選曲由各隊自行決定,演出曲目與報名時所填註之曲目及曲譜版本不符者,一律不予計分。
    2. 現代阿卡貝拉類:背譜演唱指定曲及自選曲各1首,若演出曲目與報名時所填註之曲目不符者,一律不予計分。指定曲曲目如附件一,如團隊聲部分配與提供之版本不同,請在原版本中,在不變動結構、和聲、節奏的前提下,根據各團的聲部配置,自行調整聲部或轉調。以上指定曲之變動,請於賽前報到時提供1份比賽演唱的版本供評審參考。
    3. 傳統山歌類:背譜演唱指定曲及自選曲各1首,指定曲曲目如附件一,參賽團隊不得擅自變更指定版本(可移調),自選曲需為傳統客家歌曲(如:平板、山歌子、老山歌、小調等),合唱形式不拘。演出曲目與報名時所填註之曲目及曲譜版本不符者,一律不予計分。
  • 會場設備

    1. 合唱類、傳統山歌類比賽伴奏之樂器除大會提供鋼琴外,得以自備之樂器伴奏,惟不可使用伴唱帶;比賽演出時,樂器與人聲皆不得使用電子擴音設備,違者一律不予計分。
    2. 現代阿卡貝拉類大會提供12支單向無線麥克風,可採用無音高之節奏樂器伴奏。比賽期間各參賽隊伍若有隨隊音控,須自備控臺。若參賽團隊無自備控臺,則音響效果設定須同意委由承辦單位音響技術人員統一固定音軌輸出大小,不另行變化。
    3. 本次賽事現代阿卡貝拉類開放效果器及Loop Station等使用(需自備)。
    4. 現代阿卡貝拉類比賽前將另行安排試音時間,詳情將於賽前另行公告。欲自備控台及效果器之參賽隊伍,若未於安排之試音時間出席測試,則主辦方有權不允予該參賽隊伍使用自備控臺及效果器。
  • 演出人員

    1. 合唱類、傳統山歌類演出時可依樂曲之需求變換隊形,除指揮及伴奏外,不得於賽程中上下舞臺更換演出人員。
    2. 現代阿卡貝拉類為因應曲目編制需求,參賽單位可配合不同曲目改變臺上演唱人數,但總參賽人數不可超過12人。惟社會組限一聲部1人演出,舞臺上至多8人同時演出(學生組不在此限)。
  • 演出順序

    預定於113年5月3日(星期五)前邀請公正人士(或電腦隨機選號)抽籤排定出場次序並上網公告,請參賽隊伍注意報名不同類組別之比賽時間是否有衝突 (換場地及準備之時間須納入考量),如因比賽時間衝突須調整比賽順序,請於抽籤公告後1日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承辦單位將於收到調整申請後協調賽程。另相關比賽秩序冊及賽程,請參賽團隊逕至比賽資訊網站查詢下載。

  • 演出規範

    1. 參賽團隊應於比賽大會司儀唱名時立即進入舞臺開始表演,若唱名3次未進場演唱者,視同棄權。
    2. 自登臺起計時至演唱結束(含尾奏)終止計時,演出以不超過10分鐘為原則,逾時每1分鐘扣總平均0.5分,不滿1分鐘以1分鐘計,依此類推。
    3. 曲譜選擇及使用:所有參賽團隊須遵守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其法律責任須自行負責。
  • 報名資料勘誤

    公告資料與原始報名表有誤者,應於公告1週內由參賽團隊向承辦單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提出勘誤申請。

  • 評審及評分方式

    評審委員

    遴聘客語及合唱相關領域專家學者(5-7人)擔任之,評審委員於接受聘書前應檢視參賽單位名單,若有2年內曾擔任常任指導者,或賽前3個月內曾客座指導,該隊評分時應予迴避。違反者經查證屬實,該評審3年內不再聘任為本比賽之評審。


    評分方式

    1. 採序位法評分,評審委員就各參賽團隊分別評分後,並依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彙整合計各參賽團隊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一。若遇序位合計值相同之情形,則比較原始分數,原始分數合計值愈高者勝出。如再遇原始分數合計值相同者,則由評審委員重新票選決定同分者之名次。
    2. 評審委員將就各參賽團隊繕寫具體之評語,於比賽結束後,發放給各團隊評語。
    3. 於主辦單位頒獎後1週內,得以書面申請成績複查,但以1次為限。

    評分項目

    客語發音語韻詮釋、演唱技巧、樂曲演繹等。

  • 申訴規定

    1. 應服從評審委員之評判,如有意見或申訴事項,應以書面提送。申訴事項以違反比賽規則、秩序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並應於各組比賽成績公布後1小時內為之(如對該團參賽人員資格提出申訴,應於該參賽團隊離開比賽舞臺前為之),逾時不予受理。對評審委員所為之評分及其他有關技術性、學術性者,不得提出申訴。
    2. 為有效處理申訴事件,比賽時進行全程錄影,錄影資料僅供申訴事件處理使用,不提供其他用途或借用。
  • 交通津貼

    1. 考量參賽學生的交通安全,開放以下組別申請交通津貼補助。【合唱類】兒少組、青少組、【現代阿卡貝拉類】學生組,上述符合資格之團隊若欲申請交通津貼請以團為單位,且同時跨兩類賽事以上之團隊,僅得擇一類申報交通補助費,同一團隊不得跨類重複申請。主辦單位酌予核撥非比賽地點內之大眾運輸車票及包車(含租車)交通津貼,依參加人數多寡及距離遠近彈性調整,10人以下應儘量搭乘大眾運輸為原則,每隊以2萬元整(含稅)為核撥上限,團隊須檢具收據及原始支出黏貼憑證送承辦單位好痛音樂事業有限公司覈實核銷。
    2. 若有其他特殊偏遠地區及離島情形者,得經主辦單位同意後比照辦理。

主辦單位

執行單位

主辦單位

02-8663-3557#11 林先生

02-8663-3557#12 伍小姐

電子郵件

hakkasongsing.iren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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